声音开关

语速

放大

缩小

鼠标样式

大字幕

重置

退出服务

2025年05月05日 | 星期一

2025年5月5日

搜索
您当前的位置:红寺堡区院 > 红检动态 > 正文
依法履行检察职能 不断强化法律监督 继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
2018-11-30    来源:    作者:    【打印本页】    字体: [][ ][ ]
分享至:
分享到微信
2018-11-30


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, 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中共中央、国务院《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》要求、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以及区、市有关会议精神,认真把握工作要义,提高政治站位,增强“四个意识”,强化行动自觉,切实把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。

一、充分履行批捕、起诉职能,对黑恶势力犯罪坚持从严从快打击。截止目前,共办理2起涉恶案件,共计2件14人。其中,共批捕犯罪嫌疑人12人,不捕2人;起诉并判决2人,正在审查起诉6人。通过办案,有力打击了恶势力犯罪,形成强大的震慑效应。

二、强化法律监督,提高办案质效。一是严把提前介入关,对重大案件、疑难复杂、影响较大的案件依法提前介入,引导侦查取证,确保案件质量。截止目前,共提前介入涉恶案件4起。二是充分发挥审查逮捕一线办案优势、检察官监督办公室监督平台,对已办理的组织卖淫犯罪团伙案件进行深挖细查,积极开展涉恶案件犯罪嫌疑人追捕工作,共追捕嫌疑人7人。三是以检察建议书形式,就公安机关进一步强化侦查措施,全面收集证据、深挖余罪漏犯等问题提出具体建议,确保涉黑涉恶案件质量及打击效果。

    三、加强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办理机制建设。制定《关于建立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办理机制的意见》,明确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提前介入、审查逮捕、审查起诉、案件请示汇报、公检法三机关案件会商、联席会议等工作机制,确保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办理工作高质、高效。

   四、加强宣传,营造声势。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与法制进校园、精准扶贫等工作相结合,在乡镇制作永久性宣传标语、发放宣传彩页、通过微信公众号、门户网站、电子屏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,提高社会知晓度和群众参与度,引导群众积极参与、支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,在全社会形成对涉黑涉恶犯罪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。


【作者】:
【来源】: